邢艳花 :
经我公司对资产租赁事项评标,你单位(个人)以1.66万元(大写:壹万陆仟陆佰元整)中标纯碱公司西门外(原母料厂),请于2026年8月30日前到我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如果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则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此通知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14日
冀公网安备 13020902000111号
冀公网安备 13020902000125号
冀公网安备 13020902000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