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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冷冻厂氨系统置换、危废处置清运、设备拆除、出售询比公告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冷冻厂氨系统置换、危废处置清运、设备拆除、出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已经审批,具备询比条件,询比人为河北长芦大清河盐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冷冻厂氨系统设备等进行公开询比出售。

  一、询比项目、询比范围及限价

询比项目:冷冻厂氨系统置换、危废处置清运、设备拆除、出售。

询比范围:冷冻厂氨系统设备、管道、配电系统等。

   期:询比人期望最短的施工工期,合同签订3内进场开始液氨处理、置换15日内完成系统置换、危废介质清运,25日内完成设备拆除、清运,现场清理

限价:本次询比设有最低限价,所有有效报价均需高于或等于最低限价

  二、报价人资格

1.本次询比要求响应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制冷设备安装、维修或拆除资质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氨系统处理、置换人员具有制冷与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3.询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4.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限定一个单位参与询比项目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将打款证明组入到响应文件中。(成交单位响应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接收单位: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乐亭县支行

 号:0403014509221080268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于2023414-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人领取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设备部设备科领取询比文件或将以上资料发至设备部指定邮箱jzb131@126.com询比人收到并审核合格后,将询比资料发送至申请人邮箱。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现场递交询比响应文件的,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询比响应文件单位封套上注明单位名称、响应项目名称冷冻厂氨系统置换、危废处置清运、设备拆除、出售。)。

2.采用顺丰速运邮寄的,必须写明递交询比响应文件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响应项目名称冷冻厂氨系统置换、危废处置清运、设备拆除、出售。

地址:唐山市海港开发区大清河盐场;收件人:河北长芦大清河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部  张工

3.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4202:30,开启地点: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圆桌会议室

4.询比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人不予受理,送达时间以询比人收到询比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六、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比公告的发布媒介为“唐山三友集团信息平台”,其他网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询比人概不负责。

   六、联系方式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部张工 0315-4055938 15232704402

监督电话:盐化公司纪检监察室 0315-4055290

冀公网安备 13020902000126号